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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广州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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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法律分析:广州过年不可以放烟花。近几年各省市为了减少空气污染和火灾的发生很多地区春节都是不能放烟花的,广州也不例外,就往年的规定来看本区全区管辖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区管辖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广州放烟花会处罚的,毕竟禁烟,而若是违规且没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将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批准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广州哪些区域春节不能放烟花是大家都有的疑问,毕竟燃放烟花爆竹是自老祖宗那一辈就留下来的传统,但是随着环境的污染人们开始禁止燃放,广州也是如此,目前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五区范围内,以及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广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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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广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制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等安全管理活动。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安全管理,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非经营性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非经营性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经营性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气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地区、本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第七条本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二白云国际机场周边下列村(社区: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其他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第八条在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区域范围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二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七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八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前款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按规定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维护。第九条在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因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经市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和发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第十条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区域范围以外,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林地、公共绿地、地下管网、重要设施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二不得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烟花爆竹;(三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非专业燃放单位和人员不得燃放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看护。第十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区域范围以外,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第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中,运输进入本规定第七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应当取得运达地所在区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按照经营许可批准的范围储存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二零售经营者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储存烟花爆竹;(三零售经营者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第十五条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不得储存烟花爆竹,但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经批准燃放而存放的除外。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区域范围以外,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等有关活动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烟花爆竹的重量不得超过三十千克。第十六条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酒店、旅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快递、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快递、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烟花爆竹进入酒店、旅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快递、邮寄烟花爆竹,或者在托运、快递、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零售经营者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批发企业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内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在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以外储存烟花爆竹重量超过三十千克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或行为人由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可以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核查属实后,对举报人应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白云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花都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扩大番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同时废止。

广州春节可以燃放烟花吗?春节期间广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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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解一下广州烟花爆竹的相关事宜吧。其实在广州是可以燃放烟花的,只是在地址或者时间上有一些要求。最重要的是举报,所以如果你想放烟花,请往下看。严禁燃放区域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的全部区域,以及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的部分区域属于禁行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燃放或者销售烟花爆竹。要求,各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定》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燃放或销售烟花爆竹;严格执行限制区域内允许燃放的时限、规格和品种,确保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区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日常监管。公安部门对违反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群众举报、不听劝阻的相关行为进行了严格查处。市环保监测中心和市气象局共同做好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可以燃放吗如需燃放烟花爆竹,须由主办单位向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1.引起火灾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每年春节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引发建筑火灾和森林火灾。2.人员伤亡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除夕都是烟花爆竹伤害的高发期,多为面部、眼部、手指等部位受伤。甚至死亡。污染空气燃放烟花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这会引起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在空气中形成酸雨,导致森林死亡,农作物减产或死亡。4.加剧雾霾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严重污染空气,PM2.5严重超标,加剧雾霾。5.河流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末和残渣含有砷(砷的主要成分),被雨水冲刷后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造成鱼虾死亡甚至灭绝。6.卫生压力环卫工人太累了,清理烟花爆竹等废弃物的时候都不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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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事项大家了解一下,其实广州也是可以放烟花的,但是就是在地址或者是时间上有一些要求,最主要的还是要去上报,所以大家想要放烟花就往下看。 严禁燃放区域按照相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全部区域,及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区严格落实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内严格落实限放时间,允许燃放的规格和品种,确保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各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日常监管,公安部门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群众举报的、不听劝阻的相关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局共同做好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可以燃放吗 需燃放的必须向公安局申报,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由主办单位向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1.引起火灾 因燃放不当导致的火灾不在少数~每年都有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引起大楼着火、森林火灾。 2.人员伤亡 燃放烟花爆竹使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除夕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手指等,甚至死亡。 3.污染空气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使人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在空气中形成的酸雨,造成森林死亡,农作物减产或死亡。 4.加重雾霾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的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使空气重度污染,PM2.5严重超标,使雾霾加重。 5.河道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末和残留物含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造成鱼虾死亡、甚至绝迹。 6.环卫压力 环卫工人清理垃圾成山的烟花爆竹残屑等废弃物,劳累至极,不得休息。